立法“急用先行”要谨防几种倾向 “急用先行”是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强调并坚持的重要原则。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出,“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出,“坚持急用先行,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法律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效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如何准确理解这一原则并将其贯彻到立法工作之中,是深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 急用先行的“急”与“先”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急用先行,强调的是立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