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以上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法律法规对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