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 2024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6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导。 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负责全国保密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本地区保密工作,按照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战略
十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