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
县委组织部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审计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原则、整体部署、根本保证,以改革思维赋能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上与下”思维破题,提升审计顶层设计与县域发展的融合度 审计机关既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也要
近年来,县围绕“*先锋”党建品牌创建,以农村、城市党建为重心,示范带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域提升,不断丰富拓展党建品牌内涵和外延,为打造“一心五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凝聚磅礴力量。 一、精准定位,品牌树起来。定主题,明基调。围绕“**”品牌创建,紧扣“一心五城”奋斗目标,因地制宜彰显党建特色,印发《县创建“黔中砥柱·*”党建品牌推动全县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党建品牌主题,用好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效能。定载体,重特色。分别印发农村、城市、机关、国企、学校、医院、新兴领域党建任务清单,确定“五强引领”“五治共建”“五型机关
县人大主任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改革正挥凌云笔,又踏层峰辟新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对于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光辉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
今年以来,针对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突出问题,我市上下联动、同题共答、一体推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基层治理整体效能提升。 一、明责赋权,聚焦“轻车”发力 抓好“理顺事权关系”一个核心。明确三个清单,编制《市市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市乡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做好相互衔接、联动调整。制定两个目录,编制《乡镇(街道)岗位目录》,按照“一乡街一策”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作岗位责任;编制《市乡机构工作对接指导目录》,建立“一对多”“
市委领导班子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发言 同志们: 刚才,各位领导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从不同角度作
同志们: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及公司党委重点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党委中心组(扩大)读书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县聚焦精准知事识人,坚持激励导向,创新举措,靶向发力,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赋予我省“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其中包括“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强调“我省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基层年轻干部作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具体执行者、基层发展的新鲜血液和中坚力量,应当深刻领会**在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承担的重大使命,用青年特有的朝气和热情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和新问题,以“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的觉悟深入一线锤炼“善治”本领,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挺膺担当。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浅见,以供大家参考。 第一,要
县委办主任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县委书记在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市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
近年来,我区围绕“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聚焦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
学习《安全生产法》交流发言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石,它关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完好无损,更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随着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第三次修正并正式施行,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为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