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
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
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前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应急管理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和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特别要完善城乡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升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今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必须着力完善体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