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上的主持词及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县专项工作机制2024年第一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之以恒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抓实抓细、走深走实。
首先,传达学习中央、省级、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相关材料已经印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领会。
下面,请县专项工作机制办领学《省专项工作机制关于印发<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乡镇(街道)切实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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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请县专项工作机制办通报2023年全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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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进行会议发言:
首先,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围绕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监督和典型案例核查通报工作发言,县委组织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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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处分条例》,《条例》特别增写了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可以感受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我们党至上而下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紧抓实抓好。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找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切入点发力点
2019年,我县作为全市唯一县(区)被省委督查室列为全省为基层减负观测点,随即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减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必须对形式主义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警惕减负工作流于形式、变形走样。概括起来,形式主义的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显绩”,轻“潜绩”。个别党员干部习惯于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只顾心中“规划图”,不看脚下“实景图”,热衷于以“短平快”的显绩代替“打基础”的潜绩。比如,我市一季度的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显示,脱贫攻坚期间,XX县每年硬性下达各乡镇新建XXX不少于XXXX亩的指令性计划,部分乡镇为完成目标任务,在项目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病害多、长势差,未能产生效益。又如,XXX市XX区在招商引资中急功近利,盲目依赖主观判断和个人经验,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引进项目,造成XXX亿元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二是重“安排”,轻“落实”。个别单位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推动工作侧重于安排部署,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落实。比如,2020年8月,XX省XX市政府办公室将省民政厅已印发市、县两级的文件,再次转发至各县(市、区),2021年制发的某文件与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内容重复率达80%以上,单位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又如,大家熟悉的XXXX事件,习近平总书记从2014年5月到2018年7月先后六次作出批示指示,但XXX省、XX市时任领导把落实工作等同于批文件、报材料,工作不落地、责任不落实,最终尝到苦果。
三是重“虚功”,轻“实效”。个别干部干事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遇见好事就办,遇见困难就拖。比如,2016年至2021年,XXX省XX市市委书记搞“打卡式”“作秀式”调研,有时一天要调研10多个点,与基层干部握握手、说两句话、拍几张照后即离开,不深入群众了解、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后被“双开”。又如,2017年至2023年XXX县在乡村振兴迎检等工作中,花费大量资金在农业园区安装电子显示屏、建设参观通道,多次组织养殖户临时集中以制造市场繁荣、交易活跃假象,行为恶劣。
四是重“套路”,轻“本领”。个别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不会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只会照搬照抄上级要求。比如,某地在脱贫攻坚中,镇村给贫困户盖福利房,老房子无论是不是危房都必须拆掉,然而老房离田近,拆了之后老百姓干农活连放农具的地方都没有,严重影响生产。又如,某地治理交通违章,为图省事,对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一禁了之,又拿不出有效的替代办法,给群众出行造成很大麻烦。
五是重“问责”,轻“关怀”。存在问责泛化、扩大化问题,简单把督促检查作为履职尽责的方式。比如,XX省XX市XX县实行“千分制”甚至“双千分制”“三千分制”考核体系,实行月度排名、季度通报,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精准、考核频率过高、脱离工作实际,加重了基层负担。又如,2018年,相关媒体报道了“XX省XX县农村公路局扶贫干部张某在省脱贫攻坚巡查中因洗澡4分钟未接巡视组电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后根据复查情况撤销了对张某的党纪处分。
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给形式主义“把脉”“问诊”“开方”,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向深入。
三、注重精准施策,大力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见真章出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具体来讲,要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县委党校要把相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县委组织部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要着力破解对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经常性针对性不够、考核考察手段方式不多等问题,坚决杜绝不顾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乱作为、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行为。
二是提升精文减会质效。办文方面,县委办、县政府办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各级各部门制发文件要充分考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禁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文件稿经会议审议通过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请发文,切实提升文件办理时效。办会方面,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会议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准备好方案并到县委办履行审签程序。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加强会议统筹,杜绝召开泛泛而谈的工作会议,对确需开会研究的,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加人员相同的会议原则上合并举办或接续举办,涉及乡镇参会的尽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同时要严格把关会议议程、参会范围、发言时长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类会议效率。
三是提升督查检查考核质效。近期,我们成立了重点工作督导组,主要是对全县各项工作开展综合性督导,各县级部门不再单独进行相关督查,其目的就是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避免出现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交叉考核等情况。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要协同重点工作督导组,进一步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督查目标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大督查”“大目标”工作格局,统筹开展好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破除看发文、查开会、听汇报的督查检查“常规”,强化“督帮一体”,做到既要“督工作”更要“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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