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四个精准”推进“强村富民”督导员发挥作用
我县始终注重“改非”干部的“退”有所为,探索实施改任职级公务员和职员等级人员担任“强村富民”和特色小寨建设督导员,通过精准选派、准确使用、精细管理和精心保障等方式,推进“改非”干部在督导“强村富民”行动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
一、“组织+个人”双向选择,实现精准选派。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搭建“改非”干部干事创业平台,建立“个人填报+组织调配”双向选择机制,让岗位、干部双向奔赴、互相适应。通过组建专项调研组,先后6次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和交流座谈,全面了解各(镇、街道)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情况及存在困难,与县直各部门200余名“改非”干部“一对一”交流谈心,全面掌握“改非”干部服务基层意向,为选派“强村富民”和特色小寨建设督导员工作提供参考。同时,“改非”干部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条件,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自荐进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基层治理等工作。印发《关于选派第一批“强村富民”和特色小寨建设督导员的通知》,统筹安排“改非”干部参与“强村富民”行动工作,明确督导员职责,贡献发展力量。截至目前,已选派督导员25名,基层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二、“督促+指导”双重职责,实现精确使用。紧紧围绕“改
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定期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年终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对督导员的牵头工作、任务目标等进行履职评价,对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各按50%进行综合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到评优评先中来,推动形成比拼争先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6个乡(镇、街道)分别就25名督导员工作开展情况督查1轮次、形成情况报告7份。
四、“关心+鼓励”双倍关爱,实现精细保障。建立健全督导员关心关怀制度,组织部门及派出单位定期组织督导员进行交流座谈和谈心谈话,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时刻掌握思想动态,引导其正确对待职务变化,认真履行督导员职责,积极在基层党建、社区治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作用,切实做到改任不改“思想”,退职不退“本色”。同时,强化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为督导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保留原单位编制、职务、职级,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在职人员同等权利,按要求落实生活补贴,每年组织参加1次健康体检,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督导员在村期间工作推进有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发挥作用好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职务职级(等级)晋升评优评先方面优先推荐,树立鲜明实干导向,营造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督导员任职期间的先进事迹,增强获得感、荣誉感,进一步激发督导员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