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明确要求,标志党的建设已经进入高水平的体系化阶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管党治党的经验总结和理论上特有的体系化创新。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培训计划,今天我将为大家讲授一堂党课,主题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内涵及构成要素
理解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内涵,应从厘清其发展历程、解析其概念内涵、明晰其构成要素开始,在此基础上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内涵,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整性的认知。
(一)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提出过程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革命、建设和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加上“体系”二字,旨在强化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体现了新时代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体系化发展的新阶段。
(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涵解析
解析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内涵,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加深理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内涵。
1.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在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政治保证和政治方向引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调动和激发出来,汇集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凝聚成强大合力。要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个高度来认识党的领导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就是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如果偏离党的领导的核心,全面从严治党就偏离了初衷、失去了意义。
2.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在“全”。“全”是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内容上全涵盖,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出发,对党的建设七个方面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优化。对象上全覆盖,覆盖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责任上全链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线,推动党内责任制、监督制、问责制的“三联动”。制度上全贯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构建系统科学、完善成熟的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工作之中,以制度为依托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化进程。
3.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严”。“严”从本质上说是对管党治党标准方面的要求,是管党治党质量提高和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从过程上看,要把“严”的基调、要求、措施、纪律、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始终;从内容上看,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严”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之中;从对象上看,要坚持“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不留空白,消除死角盲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使“严”要求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
4.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治”强调的是工作抓手,要保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成效。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责任明确、边界明晰,层层传导、人人负责的责任体系。只有落实主体责任,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监督是治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是第一位和最基本的监督。党内监督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同时,强化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用好“一案双查”利器,推动管党治党“硬指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由上述四个要素组合而成,从内涵上讲四个要素是相互支撑、相互配套、相互贯通的复合体。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个概念重点在“体系”,强调体系化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建设能够更好补齐存在的短板、解决突出的问题,实现管党治党效果的最大化。由此可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起点是“全面”,落脚点是“体系”,主要基调是“严”,内核是“全面从严治党”,大方向是“健全”。“健全”不是重新“构建”,而是在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的管党治党体系的基础上使之更加健全和完善。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的在于“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在实践中要从新时代新征程的现实出发,运用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系统部署、统筹谋划,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成要素
体系是由多个要素有条理、有组织地组合而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作为总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主要由核心体系、组织体系、结构体系、标准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等六个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相互牵引、相互贯通的要素构成。
1.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核心体系主要是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展开。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取得辉煌成就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以及成功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就是统揽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协调各方就是领导各级各类组织和全国人民一体行动,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向所在、力量所在、优势所在、核心所在,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规矩。
2.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主要由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构成。组织要素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支撑和保障力量,覆盖了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以及全体党员。这个要素体系既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全体党员“绝大多数”的统一,也体现了重点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体党员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无论什么人、处于何种地位,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3.全面从严治党结构体系主要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布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指党的建设涉及的要素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以及相互牵引、影响的总体表现,为党的建设提供遵循和抓手。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5+2”的总体布局,明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处于首要地位和起统领作用,纪律建设首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除涵盖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的建设内容外,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行动抓手。例如,在党的领导方面强调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建设深化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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