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XX年X月份,我县共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XXXXX户XXXXX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XXXX户,XXX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X%;城市低保对象XXX户,XXXX人,占我县非农业人口的X.XX%;特困供养对象XXXX户XX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X%。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XXXX.X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XXXX万元;城市低保资金XXX.X万元;特困供养资金XXXX.X万元。今年X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城市低保对象减少XXX户XXX人X.X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减少XXX户XXX人X.XX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减少XX户XX人,资金比去年多发放XXX.XX万元。
二、主要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低保兜底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创优,及时化解了弱势群体的生活难题,舒缓了社会矛盾,助力了脱贫攻坚,维护了社会稳定。
1.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低保兜底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在民生领域着力出实招、补短板。民政局、各乡(镇)将城乡低保工作作为重点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
2.完善管理机制。用制度确保低保兜底工作不变形、不走样。近几年,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印发了《XX年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XX年XX县城乡低保、五保年度核查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入户核查工作,提高了社会救助精准度,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精细化水平。
3.加大救助力度。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救助力度只增不减。XX年X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XX年至XX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XXX元/人/月提高到XXX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XXXX元/人/年提高到XXXX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XXXX元/人/年提高到XXXXX元/人/年。此外,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增发XX月-X月物价补贴XXXX.XX万元。
4.兜底最低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低保人群生活更加艰难,为化解疫期低保困难户生活难题,多方争取社会救助资金XXXXX万元(含精准扶贫资金XXXX万元),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兜底最低保障: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体动态监测,新增XXX户XXX名困难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并对全县XXXXX名特殊群体开展了摸排走访复核,完善信息台账,发放生活物资累计XX万元。至X月份XX日,已累计为XXXXX户XXXXX名社会救助对象发放各类救助金XXXX.XX万元(其中包括春节慰问、低保、特困供养金XXXX.XX万元,物价补贴XXXX.XX万元,疫情防控生活补贴XXX.XX万元,临时救助XX.XX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多发放XXXX.XX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低保兜底工作有声有色,成绩有目共睹,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群众攀比,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
1.低保对象精准识别难。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复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其隐性经济收入、家庭财产、就业情况难以准确掌握。比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农副产品滞销;贫困劳动人员滞留在家;就业形式多样化,种种因素都对低保申报对象的收入造成影响,导致低保受理、调查难度增大,甚至个别低保对象故意隐瞒收入,仅凭表象确定,应退不及时,在一定程度影响对低保复查复核和退出的精准性。
2.群众思想认识有差距。对低保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全面,有的甚至断章取义,出现偏差,特别是临界点家庭户相互攀比引起争议。部分低保对象对低保产生依赖思想,内生动力不足,就业意识淡薄,“等、靠、要”的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救助”、“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等现象还比较普遍。例如:残疾人黄某华夫妻一直在和平社区做小生意,本可以租住店面,扩大经营范围,但担心办理营业执照后就会取消低保,只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般摆摊,店无定所,宁愿不办执照,也要保住低保。
3.城镇扶贫救助滞后。全省精准扶贫向农村贫困人口聚焦,效果显著,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与农村贫困人员相比更为艰难,扶贫则较为滞后。如十字街社区居民胡某望重病在家,其妻子刚做完两次开颅手术,其孙女先天性心脏病,因程拿退休工资,受政策制约,不能享受低保和其他扶贫政策,未能得到较好的救助。
4.经费保障严重不足。一是保障经费不足。随着社会救助制度逐步规范,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都纳入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范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省民政厅拨付城乡低保资金到位后,当地财政须相应进行资金配套,以弥补经费的不足。但多年来,县财政部门从未予以资金配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救助范围更是持续扩大,XX年已发放各类救助金与XX年同期相比,多支出1046.35万元,初步预测6-12月还将支出5785万元,社会救助资金存在较大的缺口,有“穿底”风险;二是工作经费不足,现在各乡镇民政办基本无专门工作经费,难以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要破除低保工作的“瓶颈”,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优化政策宣传,规范社会救助程序。要采取深入持久接地气的方式,全方位宣传低保政策,消除群众认识的偏差,重点加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低保政策学习培训,正确引导村民享受低保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程序,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入户调查要“实”、公开公示要“真”、评议质量要“高”、审批把关要“严”,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精准有序开展。
2.多种方式帮扶,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如何兜底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临时救助。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困难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救助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按规定予以临时救助。对城镇困难群众因遭受特别重大支出困难,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重大刚性支出仍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申请救助;二是要疏通就业渠道,落实城镇低保人员的就业责任制,对安置贫困人群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劳动部门要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低保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其就业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提升兜底群体的造血功能,树立“懒惰可耻、致富光荣”的理念,同时,在税收和贷款方面对低保人员实行政策倾斜,鼓励、激励和帮扶兜底人员,在政府不断“输血”的同时,力所能及的不断“造血”,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奋斗,改善生活,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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