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人大事业不断发展,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修订完善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常委会党组部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机关党组审定后实施。
第三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发展。
服务人大代表的历史责任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事业。
第八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以专题报告、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行。党组中心组成员应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九条 党组中心组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假期除外),全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由秘书拟定学习安排表,具体学习时间及地点以学习安排表通知为准。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十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研读原著,理解精神实质,抓住重点,深刻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正确分析形势、科学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和措施方法的创新。
第十一条 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是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每位成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会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二条 党组中心组秘书要提前做好资料收集和安排,拟定好学习发言专题,做好学习活动的服务,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人员名单、学习方案、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宣传报道等。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后,机关党委要及时将学习内容进行整理、总结和信息报送,及时收集学习相关材料并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