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推动x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x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对县目标任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推进未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探索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护水平,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年度市对县下达的治理任务。2024年,市级要求我县年内完成x街道办事处x村、x镇x社区、x镇x社区、x村等x个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任务。农业农村局于x月底前建成x镇x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运行。x街道办事处于x月底前完成x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治。x镇于x月底前完成x村、x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受益人数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二)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为重点,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积极倡导农村新(改)建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行动,建立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资源化利用设施,避免污水直排,全县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使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加快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水质检测,完成竣工验收,正式交付运行。x月底前,结合x年已开工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时机,完成x街道x村、x镇街道x社区、x村、x镇x社区、x社区x村、x村、x社区、x社区x仁村、x村等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水质检测,确保在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与相关镇(街道)和使用村(社区)完善交付运行资料,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街道);配合单位:发改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四)对因设施设备和管网损坏、收集管网覆盖率低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整治提升。优先整治新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难度小、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村的未正常运行设施。年内必须完成x街道x个(x村东湿地、x村南处理站、x村东处理站),x镇x个(x社区x个处理站、x村南湿地),x镇x个(x村处理站),x镇x个(x村处理站、x村湿地),和x镇x个(x处理站、街道东南处理站)等x个未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治提升,确保电通、水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五)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农村“河湖长制”、网格员的作用,将村庄内涝池、村边垃圾坑、粪污塘、污水处理站尾水收集池等水体纳入监管,建立水体监管清单,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及时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防止水体水质恶化,消除黑臭水体隐患,确保县域内无新增农村黑臭水体。x镇x社区污水处理站尾水池、x镇x社区污水处理站尾水池要对池内淤泥进行清理,对池底和周边进行防渗和加固处理。x镇x社区污水处理站尾水要按照原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利用或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开区要加强x园区污水处理站设施监管,及时清理尾水收集池漂浮物,净化水体。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减少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水体水质恶化,杜绝形成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加快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确定与管理。健全完善镇级污水处理站(厂)设施台账,压紧压实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专业队伍,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确保设施运行的系统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保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和省市目标任务考评体系,同时作为检察机关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内容,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活动,利用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防产生黑臭水体等常识,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农民进一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实现乡风文明。
(四)强化责任。各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配备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负责运行管理。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配套资金,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按照职能做好资金的筹措和监管、指导工程质量、参与竣工验收、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