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70年国家宪法日设立10周年宣传PPT课件
7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又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开启了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新纪元——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 要坚持 依宪执政。” 宪法兴则国兴,宪法强则国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确认、巩固和保障了党领导人民取得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在新中国建国立国、富国强国的75年历史进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定海神针”作用。
目录时间点:1954年 大事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1时间点:1982年 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2
目录时间点:2018年 大事记:新时代首次修改宪法3时间点:2024年 大事记:国家宪法日设立10周年4
时间点:1954年大事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1时间点:1954年 大事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习近平
在浙江省杭州市北山路84号“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墙壁上,镌刻着毛泽东说过的一句话:“治国,须有一部大法。”1时间点:1954年 大事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在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一文中向全国公布,“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是当年的三项伟大任务之一。当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从北京出发到杭州,此后历时两个多月,为的就是“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起草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宪法绝非易事。在杭州,毛泽东几乎爬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一边爬山,一边思考。有一次爬五云山,身边同志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答非所问:“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政府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做党和政府主席了,谁来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研究了世界各国宪法。他从苏俄宪法中得到启发,决定在总纲前加入序言部分,记载1840年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及其成果,反映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经验。这些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是理解中国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民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宪法问题的基础。序言是宪法的灵魂,与正文同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个形式,在我国宪法中,一直保持到现在。
1时间点:1954年 大事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1954年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草案。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草案初稿。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全国政协、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8000多人参与草案初稿的讨论,提出5900多条修改意见。这些意见被汇编到《宪法草案初稿讨论意见汇辑》中,被采纳了近百条。 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展开讨论宪法草案的社论。一场全民大讨论以最快的速度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一时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共有1.5亿多人参与宪法草案的讨论,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1/4。 9月20日,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称“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把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下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它的诞生,推动新中国在民主法治建设的征途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时间点:1982年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2时间点:1982年 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习近平
2时间点:1982年 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1978年,改革开放重启中国法治进程,制定一部全面反映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新宪法,成为一项迫切的重要任务。为此,党中央向五届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邓小平明确提出:“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 1981年春夏之交,主持修改宪法的重任落在了被誉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主要奠基人”的彭真肩上。当时,彭真已年届八十,两鬓斑白的他带着起草组成员日夜伏案,起草宪法修改草案。邓小平亲自指导了这次修宪工作。他高瞻远瞩,深思熟虑,对宪法修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国家体制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及时、明确地提出意见、建议。在两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宪法修改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广泛学习文件、领会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前后邀请包括中央各机关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尤其是法律专家等各方人士,召开了13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当时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著名法学家许崇德回忆,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极其严谨,条文改了又改,有的甚至改了十几遍;宪法草稿也是改了一稿又一稿,比较正式的草稿就有6稿之多。
2时间点:1982年 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1982年4月,宪法修改草案正式交付,紧接着,一场持续了整整4个月的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浪潮席卷全国。这次讨论参与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是空前的。当时,来自内蒙古的一封群众来信认为,不能只规定土地归谁所有,鉴于土地资源很珍贵,还要规定不能滥用土地。这个意见最终被采纳,形成了“八二宪法”第十条的最后一款: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37票赞成、3票弃权,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向全体代表高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由本次会议通过!”人民大会堂内,掌声经久不息,一部面貌一新的国家大法正式宣告诞生。
2时间点:1982年 大事记: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基于正确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广泛公开的民主讨论,1982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称“八二宪法”)在当时被公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它明确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重要宪法原则,确立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成为新时期我们党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此后,适应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八二宪法”又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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