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人大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主任,同志们:
审议意见既是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体智慧的结晶,又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监督的主要表现形式。督促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与监督水平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应在五方面下功夫。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浅见,以供大家参考。
在提升人大意识上下功夫。审议意见交办到“一府一委两院”后,落实得快慢、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与法治观念。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观念强,则对审议意见落实好、反馈快,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就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人民群众的反响就好;反之,审议意见就会被束之高阁,使会议的审议成为空谈,严重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此,一要严把“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中的法律考试和履职发言关,提高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与法治观念;二要根据相关法律尤其是监督法,制定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明确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反馈与回访流程,让“一府一委两院”在审议意见的落实过程中有章可循;三要在会议审议过程中突出法律与相关
议就是“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整改的依据和重点;三是严把审议意见汇总关。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办公室必须限期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交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落实处理。汇总审议意见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意见办理结果的好坏。因此,在汇总整理过程中,一方面应确保审议意见的真实性,保证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原汁原味地体现出来;另一方面应确保审议意见办理的可操作性,尽量将一些操作性强的重点、热点建议纳入审议意见之中,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议意见能够如期得到办理。
在强化审议意见督办上下功夫。对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后,责成相关工作委室加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主任或主任会议报告。必要时,可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及时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使审议意见的办理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对“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审议意见不及时的现象,人大常委会可以“人大监督督办函”公文进行督办,并于每年年底集中听取一次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好的,要求相关部门重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审议意见件件都得到有效落实。
在办理结果反馈上下功夫。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将审议意见办理完毕,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对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向主任会议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再将报告和审议结果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必要时,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可对其进行票决。对办理效果较好的,要求办理部门落实长效措施;对办理质量不高、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的,有关报告单位负责人要向常委会提出改进措施重新进行办理;对不按时报告办理情况的,常委会对该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批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不力、消极应付,甚至有意拖延、推诿,或者拒不执行和落实办理的,要依法启动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公开、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从而切实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确保监督实效。
在办理结果公开上下功夫。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在内容上,要公开审议意见书,公开“一府一委两院”在落实审议意见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公开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方式上,采取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渠道,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在对象上,切实做到让全社会都参与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中来。通过实行公开,不断增加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从而增强监督实效,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主任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