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分则部分)
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分则部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会议安排,围绕学习《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交流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学”中有厚度,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
一是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研读《条例》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共11章158条。我们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
坚克难,迅速推进落实。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扣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大事要事,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成效,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更务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加快打造城区北部产业高地,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要在遇事敢于斗争上作表率。《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急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中不可避免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遇到各种困难障碍,但不要逃避、不要躲闪。只要是在政策制度范围之内,只要是不违反工作原则,就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要时刻保持政治坚定与政治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和抵制蛊惑人心的言论,做到弃恶扬善、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行,时时处处展现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厚植为民情怀上做表率。要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强走访帮扶,主动深入群众、企业、项目一线,坚持现场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坚持“行”中显效度,在树廉洁形象、遵守纪之风上“下实功”
要守好小事小节。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案件为例,许多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思都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经济上的小偷小摸、生活上的小贪小占开始的,都是从一个土特产、一张购物卡、一桌饭菜、一条香烟开始的。生活小事不能等闲视之,更不可麻木不仁。要从戒第一次贪念、拒第一次诱惑、抵第一次腐蚀做起,坚决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要注意谨言慎行。俗话讲,“祸从口出,事由心生”。如果平时学习《条例》不够、约束修为不够,就会造成法纪意识不强,说话“嘴不把门”,行事“随心所欲”,就会在言语上失范,行为上失体。作为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的形象。说话做事要三思而后语、三思而后行,冷静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纪律规定,绝不能做有损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要培养高尚兴趣。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所明确的要求,大多涉及个人兴趣爱好。作为党员干部,兴趣爱好要高尚、有原则、有规矩,给自己装上“过滤网”,不沉溺、不奢靡,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要慎交友、交好友,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摆正私情与公理、人情与党性的关系,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用关系代替原则,绝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等。要保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定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总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精神升华。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力谱写新XX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