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财会监督作出重要论述,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会监督赋予了新使命、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新时代强化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推动我县财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重大政策、资金绩效、财经纪律抓监督,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以更高视野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新机制,为**县发挥渝东南桥头堡城市作用,提升在武陵山区的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带动能力,打造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样板提供坚强支撑。全县财政部门以“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实事求是,厘清“病理”;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把
经复核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二是运用信息化系统抓好项目评审监督。自主搭建全流程设计、全过程管理平台,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四个转变:一从线下繁琐报送资料评审到线上高效评审,二从各自为政评审到部门联动评审,三从人工单一评审到智能主体评审,四从业务内循环评审到透明可视评审。平台运行以来平均评审时间较原来缩短了20%—30%,审减率10.05%,相比2022年审减率增加3.58%,审减金额增加0.4亿元。三是全面推行电子化网格化非税监督。一方面,严格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做到非税收入开具收款依据后由缴款人直接缴存至财政非税账户,非税入库由过去线下的三天一缴缩短至每天实时缴库,实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对象精准、额度精确、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石堤镇将集镇划分为6个网格,分别明确1名副职领导、2名机关干部和1名村干部,建立网格配套费缴费清单,对标对表开展配套费收缴工作,实现责任到人,征收全覆盖。
(三)紧盯财经纪律抓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全县财政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全县104个预算单位开展了财政财务会计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九个领域多项问题,追回违规报销问题资金,并从财政业务培训、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管理优化,以过硬手段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二是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发展。县财政局和纪检部门联合推动重点领域监督,2023年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行为1起,有效追回了流失的财政资金。通过联合监督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使监督内容和范围更加契合财政改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问题。三是积极促进财会监督与内控内审纵深发展。定期开展内控内审监督,动态完善了内控内审操作办法,在内控体系基础上、改革管理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1+10+N”制度体系,各单位基本建立了科学的监督和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把财务内控内审制度落到了实处。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决心
经过多年的努力,**县财会监督管理效能进一步彰显,但是距离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理念有待强化。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认为财会业务培训还不够,平时的财务抽查略显不足,并且有必要加强财务分管领导对财会政策的交流学习。整体来看,财会监督工作由于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差异及队伍老龄化等因素,导致难以精准把握监督侧重点;同时,单位监督理念较为滞后,部分财务分管领导对于财会政策不熟悉,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有的单位财会监督的重点仅在事后检查,对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监督不够;此外,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成,重点绩效评价质量仍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二)监督力量略显薄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财会监督工作的专业性、知识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其他监督相比,财会监督涉及面更广,“力量整合不足、人才缺乏”问题尤为突出。一是人员配置不足,权责不够分明。虽然大部分单位设有内审制度规范,但并不完善,尤其是乡镇(街道),缺乏内审职位及人员,少数岗位存在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的情况。二是内控内审不足,管理缺乏规范。主要表现在内控内审工作专业性和指导性不足,造成财会监督成本高、效能低、执行难。同时,村级账务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比如,村级半年或几个月做一次账,可能已经发生相应支出,但是未及时入账对账。三是财务抽查不足,监督威慑不强。每年一次的财政财务大检查虽覆盖面很广,但由于时间紧、人员有限,可能导致检查不够深入细致,缺乏常态化监督。
(三)监督方式不够灵活。一是财会监督的系统性不强。目前,县内开展财会监督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的检查为主,对某个单一事项的检查居多,对全方位的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没有形成多层次、全方位、贯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二是财会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县内财会监督的方法主要以核查为主,通过书面报表和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容易在检查工作中形成监督检查盲点及误区,直接影响财会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不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仍然存在着电子做账对账滞后的情况,导致事前监督难以有效介入,信息“孤岛化”现象仍然存在,与数字财政建设不相适应。
三、主动作为,进一步汇聚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合力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政治建设统领财会监督工作全局。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新时代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财会监督最根本的是要强化政治意识,最关键的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坚持系统观念,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强有力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任务要求,充分理解财会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心怀“国之大者”,突出监督重点。聚焦重大政策监督,以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政府“过紧日子”监督等工作为抓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协同意识,以多位一体协同促成财会监督合力。要充分认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成员”的作用,厘清财会监督与其他“九大监督”的关系,加强协同联动,真正促成监督合力,构建财政内部贯通、部门外部协作的监督新机制。一是要注重财政内部贯通监督。要在财政内部保持财会监督的独立性,建立完备合规的监督制度体系,财政监督要加强与预算、国库和业务科室之间的联动,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业务工作密不可分、相互制约的格局。建议财政内部建立财会监督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进行内部督查,针对履职尽责、工作绩效、监督成果要量化标准,纳入年终考评,对于存在失职渎职的,要建立问责机制。二是要注重部门外部协作监督。财会监督应逐步加强事前、事中检查的力量,把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逐步缩小事后检查的覆盖面,推动形成财会监督与其他九大监督的协同联动,放大监督效应,对有交叠的部分,要各有侧重、共同发力,找准财会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互补的部分,要主动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弥补监督空白,形成监督体系的完整闭环。例如,建立财政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合督查机制,互通问题线索、交流检查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唱好“大合唱”,奏好“交响曲”,推动形成有序分工、信息共享、共同处理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合力。三是要注重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反馈机制,加大评价结果公开力度,督促指导单位整改落实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例如,将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和财会监督的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形成更有力的约束和更强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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