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汇报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司法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意见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民法典护航成长”“学宪法讲宪法”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场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场次。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件,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辩护律师*人次。对*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个别谈话、警示教育、入户走访、就学指导、职业规划等各项活动*人次,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帮助其平稳渡过矫正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相关意见建议
(一)增强普法效能,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以“八五”普法为牵引,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将青少年普法责任清单化、项目化,厘清各相关等单位的普法职能,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内动力”。将青少年普法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以刚性考核督促落实。二是持续强化校园普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扎实推进法治副
务。
(三)聚焦特殊群体,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一是把好入矫第一关。由司法所负责人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全面了解其心理情绪、兴趣爱好、就业就学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平等与尊重,建立初步的监管帮教关系。及时上门走访未成人监护人,开展谈话并告知其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帮教。严格落实档案单独管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二是坚持因人施教。建立由监护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综治办主任、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对一”精准帮教,并根据犯罪类型、心理特点、生活状况等情况不断调整“矫正方案”。在国庆节、母亲节等时间节点,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感恩母亲等主题教育,培养、激发正向心理情绪,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完善帮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与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不定期走访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联合教育帮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积极培育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与益百分社工组织合作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疏导不良情绪,解轻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