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消防大队党委会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党委会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有时议题数量偏多。虽然各级对党务工作越来越重视,总队先后制定党委“十议”和“第一议题学习”等制度,部署开展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云岭消防党旗红”“滇消党旗红”示范创建等活动,明确提出“四个不上会”原则(非“三重一大”和“十议”议题不上会、没有提前征求意见建议的不上会、没有提前告知党委(支委)委员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意见分歧大的不上会),有的支队还制定下发了《党委“十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用手册》等,但一些单位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有时对“应不应该”上党委会把握不够精准,把不应该属于党委会议题的内容也提交党委会研究;少数单位担当精神还不够,加之对“三重一大”的理解存在偏差,有时存在“宁愿多议也不少议”的思想,遇到问题都争取上党委会研究。
(二)有时漏议重要议题。有时存在议抓大事不及时的情况,例如有的党委会未及时研究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未研究增补大队党委委员事宜等;有时存在漏议“十议”议题的情况,如未按时间频次要求落实议廉、议宣、议装等。
(三)有时酝酿准备不充分。有的业务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任务重或遇到时间紧的专项工作时,急于求成,向党委会提交的议题不
议;有的委员发言内容空洞,没有针对性,千篇一律,在任何一个单位都可以“通用”;有的存在党委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后,其他委员、书记未回应表态的情况,有的议题未归纳委员意见就形成贯彻落实措施。有的党委在研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队伍教育管理、战斗力提升等内容时,研究讨论不够深入,很少提出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三)决策程序不够严。有的书记主持党委会时,没能严格做到“四个明确”(讨论前明确政策要求、明确讨论重点,形成决议时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这既不利于民主讨论,也不利于形成高质量的决议。有的议题虽然形成了决议,但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也难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会议记录中的常见问题
结合定期调阅党委会的情况通报来分析,党委会议记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
(一)记录要素和内容不完整。有的党委会议记录犯低级错误,例如未完整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原因)、列席人等要素。有的会议记录中涉及“三重一大”的记录不全、表述不规范,如经费议题汇报写为“详见汇报稿”“略”,决议中也未体现金额,涉及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议题决议中未记录人员名单等。少数记录人履职不尽心,未及时将党委会议题审批表、议案、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及时整理归档,迎检抽查时准备不充分。
(二)记录的真实性体现不够。有的议题没有把会议的真实情况如实记下来,存在增减或改变会议发言或者决议的嫌疑;个别议题的记录稿与录音对比有出入;有些与会议记录相关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本应妥善保管,有时却因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丢失,直接影响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记录格式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因会议记录人变动频繁,记录人对党委秘书工作不太熟悉,导致会议记录格式不规范、内容条理不清晰、表述不准确,没有突出重点,难以体现议事决策的关键环节。个别单位还存在随意空行的问题,有的大段摘抄汇报稿,如大段摘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却未详细记录党委委员的发言内容。这体现出部分单位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委会记录人员对总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党组织设置及相关记录的通知》研读不深不细,理解执行有偏差。
(四)有的记录不及时。有的单位因记录人员身兼数职、公差培训或是责任心不够强,有的对党委会议记录工作重视还不够,人员安排不当,跟踪指导不力,书记、副书记审签不及时,导致党委会议记录严重滞后,在需要时未能及时提供,遇到督导检查或调阅,突击整理“赶工期”,容易漏洞百出。这离总队明确要求的“党委会原始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7天内及时报书记、副书记审签”差距甚远,与党委工作的严肃性也不相符。
四、坚持全面系统议抓大事,促进党委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一)强化着眼全局抓大事的观念,有效解决好决策内容不健全的问题。一是要建强党委班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基层大队而言,大队党委就是领导核心。大队党委要把好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树牢“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坚持指导思想、工作导向、抓建重心向防灭火、应急救援中心主责主业聚焦,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这个核心目标研究谋划工作,把议战、议训、议防等作为主课主业来抓,充分发挥党委抓防、抓训、抓业务的统揽作用。二是书记要提高议抓大事的能力。党委书记作为本单位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平时要主动加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以及消防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并投身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全局、驾驭全局的能力。还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三种观念:首先是职责观念。书记要充分认识到,作为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并对研究的问题发表意见建议,既是职责也是权利,应当充分行使“一言”权力,使“群言”更加充分;其次是平等观念。党内是少数服从多数,讨论决定问题,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党委书记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当“班长”不当“家长”,总揽不包揽,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调动“一班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后是全局观念。要超脱个人职务和分工的局限,从全局利益出发,把委员合理的“一言”纳入到整体工作中去,在讨论发言出现分歧时,要及时正确引导、纠偏正向。三是班子成员要提高民主议事和参与决策的能力。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民主集中制专题培训会议精神,深入思考领会民主集中制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着力克服“与己无关”和本位主义倾向,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善于结合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党委会议题开动脑筋,说实话、出实招,不讲官话套话和敷衍了事的话,有效促进议事决策效果提升。
(二)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的理念,有效解决好决策质量不够高的问题。解决决策质量不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尤其要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党委决策的全过程。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列入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着眼全局,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实情,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议事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要抓实会前酝酿工作。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基本方法,也是发扬民主、统一思想的过程。书记、副书记应当在会前充分听取委员意见,与委员进行个别酝酿,平等交换意见,综合各方情况,再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要坚持议事先议政的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是党委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减少不必要的分歧,保证决策正确,就必须在议事前把有关政策学深悟透,把议事决策的依据和原则搞清楚,也就是落实好总队要求书记主持党委会议时做到的“四个明确”(讨论前明确政策要求、明确讨论重点,形成决议时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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