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配置审计项目资源的思考
在审计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审计工作的广度、难度加大,审计任务加重而审计资源不足的难题日益凸显。新的形势要求审计机关更加有效统筹配置审计项目资源。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主体,配置审计资源主要是对人力资源的调配,应当力求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同时,尽可能提高审计人员工作效能、最优化地利用审计人力资源。
一是依据审计领域指定分配审计项目。
目前,市县审计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对应上级审计机关设置。各业务处(科)室负责各自业务领域内的审计项目,同时对口承接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这样的划分方式,对不同领域、类型的审计项目,可以实现专业化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技能优势,也有利于对同一类型项目统一审计尺度和法规使用标准,提升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因此,审计项目分配时,可以优先将专业程度较高或上级审计部门对口授权的审计项目分离出来指定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实施,其余项目再另行分配。
二是依据工作量均衡分配审计项目。
这就需要项目分配时,在遵循依据审计领域指定分配与依据工作量均衡分配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各部门各年度负责项目类型、难度的平衡。
实际中由于某些工作需要提早布局等原因,可能存在计划未完全确定,先安排部分项目的情况,依据工作量分配项目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需要在年度计划确定后,确保分配后各部门完成年度最低工作量。上述配置审计项目资源的思路只是为项目分配时提供一个思路,并不排除后期因实际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等,而在年终考核时,部门及个人工作量的计算,应依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