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员干部集中轮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按照纪委要求,在机关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这是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行动,也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以此次集中轮训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进一步将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与同志们探讨交流。
一、尊崇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入党誓言
(一)廓清思想,心怀尊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章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从党的历史看,党诞生时只有几个小组、几十名党员,历经90多年奋斗,至今已有9800万党员、506多万个党组织,在十多亿人口的国家成功执政70多年,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奇迹。这当中极其重要一条宝贵经验就是,党从成立之始就制定了全党共同遵守的党章,以此确立了党的活动、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和铁一般严格的纪律,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党章内容,完善各种党规。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章党规党纪又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从正风肃纪的实践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八项规定开局起步,狠抓党章党规党纪的
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人无信不立,入党誓词是一种自愿、公开、郑重的承诺,承诺就要兑现,说到就要做到。每个党员都要牢记自己在党旗下宣过誓,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三)端正认识,找准坐标。与法律相比,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党员干部,既然决定加入党组织,就意味着也同时接受了这种严于法律的“组织约束”。从实际情况看,现在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模糊不清、一片茫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认为只要不违法,个人出不了大事,组织也不会太当回事。这种错误认识必须澄清纠正,否则对于党员个人和党组织都是非常危险的。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而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党员在全省干部队伍中占绝大多数,光靠人盯人去管,肯定管不住、管不好,关键是要靠严明党章党规党纪,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行动的“指南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有明确规定。对党章党规党纪了然于胸,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是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将之作为党内各项活动的根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立身立行的基本规范,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中有戒。
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挺纪在前
“唤醒”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意义。在闭关锁国的时候,“睁眼看世界”就是唤醒;在遭受丧权辱国的时候,“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就是唤醒;在民族危机、国家危亡的时候,“向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就是唤醒;改革开放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唤醒。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前沿。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四个多样化”的大趋势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化,导致有的党员干部淡化了党员身份,忽视了党章规范,忘记了党纪要求,有些昏昏欲睡。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任其“昏睡”,不但这些党员干部个人可能犯错出问题,还会对党和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一)强化忠诚意识,擎信仰之旗。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对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作出了明确回答。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首先要忠诚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才有坚实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用他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腐蚀我们的干部。中央一再强调,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重点就要学习党章总纲,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才能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忠诚党的宗旨。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前,尤其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来赢得民心,以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还要忠诚党的组织。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必须廉洁自律,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侵蚀。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考验始终存在,危机时刻潜伏,也许十次中有九次选择廉洁,但只要一次选择贪腐,就会走上不归路。机关的党员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警惕、反躬自省。
(二)强化责任意识,担应尽之责。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把党章规定的职责作为天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党章里,党员的八项义务在前,八个方面权利在后,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责任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担当和责任是很重的,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干部任命上,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再任命党外职务。在座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部门领导,要弄明白“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千万不能当形式上的“书记”或“委员”,要有实质上的行动,既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又切实承担起党内职务对应的职责。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重中之重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在机关,仍存在一些单位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缺乏担当,造成队伍失管漏管的问题。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牢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责任,是党章的规定,是组织的重托,责任和使命之所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切实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并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强化纪律意识,挺纪于法前。严明党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章第七章专门就党的纪律作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半年,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部“三项纪律”等纪律规定案件*起*人。这暴露出少数单位对纪律执行不力、督促不够,使刚性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所有党的纪律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一位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都必须说一不二、斩钉截铁,不容质疑、不打折扣。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遵守纪律要全方位、无条件。全方位,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全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求纪检部门全面执纪、抓早抓小,对轻微违纪行为,也要及时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无条件,就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审查纪律没有禁区,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毫无例外地要遵守党的纪律。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明白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要求更高的行为约束。纪检监督部门要把挺纪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准确把握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的本质属性,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抓住节点,紧盯问题,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要越严,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