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财政强化政治引领,落实责任担当,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环保,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集合效应,用“真金白银”固本培元,加快将财政资源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美好生态环境汇聚、显效,在推进美丽**建设中履行好财政责任、扛牢财政担当。
强化项目牵引,融入生态环保大局,增强财政保障“硬实力”。主动发力,积极融入生态环保大局,牵头组织、协调重点项目申报,竭力争取中央项目资金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主动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会,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编制申报,紧扣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组织相关单位讨论完善方案、开展评审演练,项目申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邀请区内外专家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对需要竞争性评审的项目反复组织实景模拟演练,理顺思路、把握重点。2023年,**财政争取到位中央支持生态环保领域项目资金39.8亿元,尤其是六盘山“山水工程”和黄河流域规模化国土绿化项目共获中央财政22亿元资金支持,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了财政保障硬实力。
强化改革增质,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激发财政支持“新活
偿机制的省份,推动实现“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四是探索建立分类补偿制度。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安排专项补偿资金,探索建立分类补偿路径,对森林、草原、湿地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奖补,加强对天然林保护修复、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湿地保护恢复等保护补偿,促进生态环境资源“存量”保值、“增量”提升,全方位支持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生态建设,促进财政实践“强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强化财政支持,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财政勇于担当,提请自治区党委全委会审议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办法》,主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保障。一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财政统筹资金24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深化碳排放权和排污权改革,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比例由原来项目核定投资额度的30%提高到40%。在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下,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总量减排指标。二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8.5亿元,支持全区1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三山”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建立“山水工程”建设省级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实施好六盘山“山水工程”试点项目。贺兰山东麓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被评为全国“山水工程”首批15个典型案例之一,属于西北地区唯一入选的项目,受到财政部等中央部委的通报表扬。三是持续推动荒漠化综合治理。统筹资金26.4亿元,支持实施黄河流域**段生态保护与国土绿化、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及森林质量提升,以及**智慧林草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恢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科学绿化示范省建设。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保护经验作为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鸣翠湖获批国家重要湿地。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