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机制的调研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是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为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深刻理解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的历史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发生历史性变革。
(一)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的历史性变革
推动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的有效落实。2018年3月,党中央将原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合并,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作为党中央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各省市县结合实际同步改革和调整了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机制。2019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通过机构设置调整、体制优化和制度安排,有效保证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在党和国家机关的落地落实,确保了机关党的建设方向正确。
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机关党建的鲜明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新征程上,党组(党委)作为机关领导机构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现实需求更加迫切,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历史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
高质量发展成为机关党建的目标要求。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是党的十九大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新征程上,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提高质量这一目标要求来思考、谋划、推进,聚焦解决责任意识不到位、职能边界不清晰、制度机制不适应等问题,从顶层设计入手,通过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奠定基础。
(三)准确认识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发生历史性变革顺应了时代需要,在机关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统筹发挥机关工委、党组(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机关党组织的作用,从源头上理顺了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极大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力量,党的全面领导在机关层面得到不断加强。各级机关党组织牵住了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党建责任由“软”变“硬”,党建工作由“虚”变“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机关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并发展,为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提供了重要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更加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不搭界”的问题,机关党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更加有力有效。
二、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的创新实践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和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坚持统筹谋划,理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在2019年明确由省委领导兼任工委书记,并健全了机关工委委员会制,为工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理顺了关系。**建立新任党组(党委)书记走访制度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把工作重心从抓机关党委逐步转到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上。
(二)坚持建章立制,强化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制度供给。**探索建立《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并出台《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关于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27条主体责任、协助职责和指导督促措施。**探索形成由《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意见》及4个实施方案构成的“1+4”机关党建制度体系。
(三)坚持强基固本,夯实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工作基础。**出台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系列文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分类达标定级工作,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组织开展“津港先锋”党建联建共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工作指引》,指导机关党委分类施策,抓好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
(四)坚持督考并举,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领导责任落实。**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向工委书面述职基础上,抽取部分机关党委书记现场述职并逐一点评,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在线考核、民主测评、调研督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考评体系,实施“月走访、季交流、年述职”晾晒比拼。**、**严格落实新任职党组织负责人任前谈话制度,工委领导与新任机关党委书记进行“面对面”“一对一”谈话,与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三、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必然有一个适应、巩固、发展的过程,尽管顶层设计日渐成熟,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一)职责边界还不够明晰。有的对机关工委的“统一领导”和党组(党委)“具体领导”之间关系认识不透彻,职责划分还不够明晰。有的机关工委在“统一领导”上缺乏有效的资源和手段,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规划、部署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动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不积极,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配角”惯性意识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机关党委职责不清晰,存在“机关党委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现象。
(二)压力传导还不够顺畅。有的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党组(党委)不够理直气壮,习惯于对上等省委授权、对下找机关党委,在履行“指导督促”职责上,底气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硬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够实,要求比较笼统。有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不够到位,存在工作不实等问题。
(三)制度供给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出台贯彻落实办法时,指导性意见居多,刚性约束不足。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上还比较滞后和薄弱,在形成合力上还缺乏制度支撑,在工委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方法和载体上还缺少制度规范,在推动党务干部工作履历纳入干部履历以及如何运用上还缺少细化操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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