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法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发言
同志们: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务必多点发力,做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最强保障、最大底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找准定位,一体贯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找准基层法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宏大场景中的定位,区分好“自身改革与服务改革”,厘清“可为与不可为”,对不利于服务中心大局、不利于推动主责主业、不利于解决突出问题的坚决弃之,严防苦寻噱头、装腔作势。要提高站位,把“首先是政治机关”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深度参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高质量司法智慧供给、力量供给,确保司法支撑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能跟进、可匹配。认真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改革试点,
义务的企业屏蔽失信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营商氛围。
做实司法服务。以一域服务全局是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务必解决思想根基上的问题、纠正意识形态上的偏差、统一改革道路上的认识。要厘清政策导向,搞清楚“坚持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弄明白“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实质内涵,杜绝经验主义、机械办案,做实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统一”;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确保“裁判匹配政策”落实到基层司法实践的个案之中。要把握中心大局,及时学习掌握党委中心工作,善用司法手段多做排忧解难之事。围绕护航国家政治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突出小切口、找准结合点、彰显改革味,以“一域改革”为“全局改革”增光添彩。要凸显民生为大,在改革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做实“为人民司法”;持续发挥“家事法庭”“天平驿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共享场馆”等平台作用,高标准建好用好司法研学基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司法需求,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内涵。
抓好自身建设。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历史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务必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要锚定自我净化,一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学党史悟党纪、学党纪忆党史,促进德纪法责贯通,引导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不断强化对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要锚定自我提高,用好内部、外部各类教育培训平台,统筹抓实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做实“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互益机制,添新意、增活力、强效能;优化完善青年人才闭环培育举措,推动青年干警始终沿着正确轨道砥砺奋进。要锚定自我革新,持续推进“先进基层党支部”选树试点,守正创新打造切合地域特征、符合审判规律的党建名片,力求选树一批、示范一片;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谋实事、做实功、求实效,脚踏实地干一件成一件、办一案成一案,用实干实绩检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