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市在推进实施黄河、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中,构建行政执法和监督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探索市县乡一体、部门间协作、区域间联动的协同高效运转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整体行政执法体系,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运转顺畅的一体化治理格局,逐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促进了执法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
跨部门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先后与发改、人社、城市管理等22家监管部门,围绕186项“审管分离”事项,形成了“审管联动备忘录”,进一步推动审管联动工作规范化运行。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事项纳入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举报投诉、案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争议协调处理等制度机制,打造全流程全链条执法监管模式。
全国首部《关于建设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发布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34项,将执法监督工作重心沉到基层,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一个大脑”指挥,县级执法监督局和执法监督大队“局队合一”、镇街执法监督办公室与司法所“室所联动”一套机制运行。制定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广泛采用现场调查,召开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进行研究论证,推动层级间行政争议解决。2023年以来,对城市管理、住房建设、能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的17起执法争议进行了协调处理。与公检法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反馈等4项配套制度,不断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建立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研发“12345+执法监督”功能模块,大数据研判市县乡三级执法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靶向开展执法监督。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