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老一辈革命家严守党纪的精神风范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格执行制度,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在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树立了楷模,其精神风范需要我们永续弘扬。
弘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风范。我们党在一大纲领中就明确规定,“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正式把政治纪律作为维护党的领导的有力武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中国革命在遍地白色恐怖中处于危急关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三条特别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在日常生活中机械的应用”。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在残酷的斗争环境下依靠严格政治纪律保存了革命的火种。严守政治纪律的根本点在于锚定党的宗旨,始终站在党的全局利益和根本利益上考虑问题采取行动。严守政治纪律更体现在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方面。1935年6月,红一方面军与红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会师。党中央随后确定了北上建立川陕甘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将两个方面军混编成左右两路军。但时任红军总政委的张国焘反对中央北上方针,坚持南下。在这场事关党和红军生死存亡的斗争中,朱德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同张国焘企图分裂党和红军的阴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朱德旗帜鲜明地提出,“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的义务是执行党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度政治觉悟和对政治纪律的严格遵守。
弘扬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的风范。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保持党的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先提出来的,从七大开始被写进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撰写了《延安新干部党性薄弱现象及如何增强其党性问题》《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等文章,强调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于保障革命胜利的极端重要性,指出党内决不准有不遵守党的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绝不允许和组织决定讲价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早在古田会议期间,毛泽东就主张通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党锻造为团结昂扬的战斗组织,提出“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四渡赤水期间,红一军团建议攻打打鼓新场,并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得到多数人支持,只有毛泽东从敌我实际情况出发,坚决反对打这样的攻坚战。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了攻打决定。会后,毛泽东连夜争取了周恩来和朱德的支持,并于第二天在会议上讲事实摆道理,终于说服了中革军委,发出《关于我军不进攻新场的指令》。两天之内,中央领导集体按照多数决策原则,作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当时党内浓厚的民主氛围和领导集体严守“少数服从多数”组织纪律的坚定性。
弘扬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的风范。我们党从一成立开始,就始终把坚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作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内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更是在这方面作出了典范。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每天的生活标准只有三钱盐、二钱油,身上穿的衣服总是缀有好几块补丁,夜晚工作时,按规定可点三根灯芯,他却总是只点一根,经常在豆大点的灯光下工作至深夜。时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红军总政委的周恩来,严格执行红军部队后方机关的节俭规定,与干部群众一起过着“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清苦生活。
弘扬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的风范。我们党从初创时期,就十分重视严守群众纪律、保护群众权益。1927年秋收起义后,毛泽东率领工农红军向井冈山进发时,正值当地红薯收获,有的战士纪律性不强,饿了就顺手挖老乡的红薯吃,老乡对此颇有意见。偷吃一个红薯事小,损害群众利益事大。毛泽东在遂川荆竹山向部队官兵讲话,强调要建立井冈山根据地就一定要和群众搞好关系,宣布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这就是“三大纪律”的由来。随后,又增加了包括上门板、捆稻草、说话和气等内容的工农革命军“六项注意”。在转战赣南闽西开辟中央革命根据地期间,又增加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尽管群众纪律的具体内容随着时代变迁不断演进,但都是和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小事实事。正是在严格群众纪律的约束下,我们的党和军队形成了极其质朴的爱民为民红色基因。
弘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风范。严明工作纪律,是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在这方面,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为我们作出了示范。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分管外交工作。他要求涉及外交工作一切有关政策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事后报告,决不能允许自由主义存在。在国外参加会议或者出访期间,每天无论多晚,都要向中央请示或报告,遇到重大问题一定先请示中央后,再按中央要求答复或者执行。尽管他和邓颖超都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但仍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邓颖超在《一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共产党员》一文中回忆了1927年周恩来领导南昌起义的事情,“7月19日,要离开武汉的时候,在晚饭前后才告诉我,他当晚就要动身去九江。去干啥,呆多久,什么也没有讲。我对保密已成习惯,什么也没有问。……后来还是看了国民党的报纸,才知道发生了南昌起义”。
弘扬严格遵守生活纪律的风范。我们党从建立伊始,就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更要注意从生活小节中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井冈山时期,连队成立士兵委员会,监督部队的经济开支、参与伙食管理等,确保官兵待遇平等。红四军从军长到士兵,同吃同穿同劳动,朱德军长带头到山下挑粮,虽然生活艰苦,但是官兵团结一致、士气高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待亲友故旧一直坚持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属徇私情,念旧但不为故旧谋私利,济亲但不为亲戚撑腰。他还亲自制定了亲友托他找工作的“四不约法”:“凡是要求我给安排工作的亲友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周恩来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严禁亲属搞特权的“十条家规”。要求家人做到的,他带头做到。不仅家人用车要付费,自己接待外宾前去理发的路程都让工作人员按照里程付费,他认为这是私事,应该个人支付。体现了决不搞特殊、决不享特权的赤子之心。
万可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