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市某某局财务管理制度
2、*市某某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领取制度
3、*市某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市某某局公务接待制度
5、*市某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6、*市某某局机关公务用车派遣办法
8、*市某某局机关文印工作制度
9、*市某某局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预算管理条例、规定,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会计和出纳工作分开,各负其责。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分管,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管理要求
局办公室财务人员正确制作记账凭证,做到帐证、帐帐、帐物三相符,凭证单据不得涂改。每月按时向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及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三、报销程序
局机关经办人员报销票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注明开票日期、单位名称、商品名称或服务类别、数量、单价及金额,加盖发票专用章;支出数额较大、且发票中无法表明所购全部商品的,必须附物资明细清单。按照经办人出具正规票据并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签字的程序进行财务报销。
四、各项支出规定
1、办公费支出: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购置、电脑设备购置及维修、印刷等,由需求科室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专门的办公用品购置审批台账,预算费用*万元以下的,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预算费用*万元以上的须报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报经局党组研究审定。
2、各类专项资金、考务工作及其他公务活动支出:各科室承办的各类专项工作费用及其他公务活动所需费用,事前拟出用款预算方案(附文件依据),报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
一、单位购买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车辆、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沙发、桌、椅、书柜等其他物品。
二、各科室配备的公共财产及公共设施,由财务科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使用科室要加强管理和保护,不准擅自外借或转让。
三、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机关统一使用的固定资产,个人、外单位不得借用。特殊情况外借的,须经领导批准,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可外借。
财务科应联合办公室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如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如有丢失,由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照价赔偿。
五、固定资产损坏或需要报废的,由财务科向财政局国资科申请资产处置,经审批后方可减少固定资产。
六、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市某某局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二、公务接待对象一般为: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外地某某部门来局联系工作的客人、市某某局组织召开的综合性或专业性会议代表等。平时本市区工作往来,一律不予接待。
三、当有公务接待任务时,应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接待清单》(包含接待对象、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内容,接待时间、场所、所需费用及陪餐人员),经分管局长签字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市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酒店进行接待。
四、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标准每人每天不能超过100元,不得安排香烟和高档酒水。
五、公务接待结算清单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字,机关财务人员负责定期结算,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
六、结算清单、报销单据(发票)分管财务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入账。
*市某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机关车辆主要用于局领导和业务工作用车。
三、大型会议、接待以及突发事件等重要或特殊活动用车,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调度局属车辆进行安排。
四、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因病住院或其他紧急、特殊情况在本市区用车可向局办公室申请派车。
五、市区以内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市区以外公务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市境以外公务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六、机关车辆按照领导安排需要出市境的,驾驶人员应提前将出行的地点、时间告知局办公室主任进行登记,并凭登记和用车领导的签字按月呈局主要领导审批报销过路、过桥费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中途绕道;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问题者,由用车人和驾驶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机关车辆原则上不跨省出行,特殊情况需跨省出行的,应提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八、车辆运行实行用油包干制度,每月报销一次;驾驶人员要注意节约用油,如当月油费结余,向后结转继续使用。
九、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养护。凡需维修、保养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局分管理领导审核并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养护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未经审批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不在定点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如因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十一、机关车辆不得用于迎亲、接送学生等私人活动,不得擅自将机关车辆停放在旅游景点和高消费餐饮、娱乐等场所,违者其损失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二、机关下班收车时,原则上所有车辆停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如因各种情况不能停放在机关大院的,应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停放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停车场等有人看管的安全的场所,确保万无一失,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三、法定假日实行车辆封存制度,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如有特殊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安排有关车辆值班。
机关公务用车派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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