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的重要力量,也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有效监督管理工具。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要求审计监督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企业战略目标,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经营风险隐患、重大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实现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形成机制实施顺畅、成果高效运用、作用有效发挥的审计监督新形态,做到以高质量审计“体检”赋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高质量审计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强调,要聚焦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加强审计领域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样,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高质量内部审计的保驾护航。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益残酷、国有企业发展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的背景下,构建高质量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意义十分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可以及时揭示和纠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风险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数据是衡量其经营运行的“晴雨表”,发挥审计专业特长优势,可以有力促进企业规范财务核算、确保会计
中是否存在资金滞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核查项目报批、招投标、实施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识别风险隐患,推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落实到位。二是紧盯重要人员,开展“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有企业承担的职责使命、落实企业发展战略、推动完成任职期间的重点工作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评价,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三是紧盯重点环节,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审计。针对投融资业务、金融衍生品与大宗商品等高风险业务和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投标事项等廉洁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审计,尤其要深挖细查长期经营亏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频发、重大投资出现严重损失的企业,切实发挥好审计“利剑”和“尖刀”作用。
(二)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增强审计的价值创造能力。一是推动科技强审,加快模式转变。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积极践行“数智化审计”和“研究型审计”,在项目进场前进行意见征集、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整理和风险研判,制订详尽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带着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现场审计,推动国有企业的审计模式由“橄榄型”向“哑铃型”转变。二是推动创新强审,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国有企业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的项目组织方式,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完善项目复核机制,理清各级复核职责权限,重点围绕目标是否实现、证据是否充分、评价与定性是否恰当开展复核。三是推动质量强审,规范考核评价。建立审计工作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围绕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与项目考核评价,并对实施过程规范、监督效果显著、价值创造突出、经济效益明显的优秀审计项目进行宣传表彰。
(三)注重“查防治”结合,以风险管理助力审计监督。一是健全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作为审计监督“防未病”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董事会“防风险”作用,建立完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董事会全面领导、经理层组织落实、各部门协同联动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筑牢应对风险的“防火墙”。二是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作为审计监督“防未病”的重要抓手。按照一体化防控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构建以风险内控合规制度为统领、各类业务制度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将风险防控要求嵌入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制度层面明确规定“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控谁负责”,实现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三是优化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作为审计监督“防未病”的重要举措。以“防风险、强内控、抓落实、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建立风险识别、研判、应对、监测、报告、处置、考评、追责的闭环风险管控模式,持续完善风险合规内控“三位一体”管控体系,着力将风险管理由事后向事前延伸、由表内向表外延伸、由聚焦企业内部风险向市场外溢风险延伸,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早处置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增强“三类监督”的合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监督合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三类监督”,既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形成“三类监督”相互衔接、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发挥好审计监督“经济体检”作用、纪检监察监督“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巡视巡察监督“政治体检”功效,做到优势互补、协同发力。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提供专业支持。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点任务,在切实履行经济监督职责、发挥“经济体检”作用的同时,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对国有企业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发挥更大作用,实现经济监督与政治监督的有机统一,促进政治体检、经济体检衔接顺畅。三是做好问题移交,强化审计震慑。深化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线索的移送规定性动作,做到“择其要而移,择其重而交”,推动审计监督更好地为纪检监察监督提供“案源”,不断加强审计的威慑力。
(五)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做实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一是形成“整改合力”,打通问题整改最后一公里。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采取定期跟踪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做到“标本兼治”,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审计工作独立性强的优势,注重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促进治标与推动治本结合起来,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切实帮助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将审计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实现“一果多用”,扩大审计成果的影响面。强化重点整改事项的通报、约谈和督办,深化审计整改和成果利用。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重大问题、共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与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共享审计监督成果,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与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国有企业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干部人事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放大审计监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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