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的通知
办会是“三办”工作的重要内容。良好的会风会纪是确保会议顺利举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精神状态的综合体现。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要求参会,聚精会神听会是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进会风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及各类全县性会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派其他人员替会,更不得安排他人冒名顶替。
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参加县委和省直、市直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说明请假事由,明确替会副职,按规定程序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提前将手机关闭或调至
像。不在桌面上摆放水壶、自带水杯、公文包等物品。
九、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类会议召开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参会人员进行记录,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查改办会、参会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弘扬良好会风、遵守会议纪律的自觉性,以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会议风清气正、高效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