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4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从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出发点,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一以贯之严抓严管严查工作举措,切实打好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组合拳”,坚决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全心全意守护群众“舌尖”和“针尖”上的安全。现报如告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户共1694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家,小作坊44家,食品销售经营户865户,餐饮单位498户,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共计269家(药店36家,医疗机构123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0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党政同责高效落实。召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4年工作例会1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推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录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425家,其中在产在营1425家,确保包保主体覆盖率100%,食品安全员配备率100%,2024年第一季度包保督导率为100%,问题整改率100%,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100%。同时严格落实包保干部动态调整、包保主体动态更新、督导问题分类处置、监管条线指导督促、三方责任贯通协同等制度机制,确保“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力争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突出餐饮服务、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坚持日常巡查保证频次,确保检查不缺项、不漏户、无盲区、全覆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开展食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大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农家乐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23余人次,巡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306家次。三是力争专项排查整治取得新突破。我局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强化与教体、公安、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对全县学校、幼儿园从证照信息公示、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制度建设等方面细化开展检查,从严要求各学校履行好校园长主体职责,形成常态长效机制。联合教体、公安、卫健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1次,并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员进行专题培训1次,督促学校正确履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修补完善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开学前食品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项工作举措。此次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61家,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2家,学校食品供应商11家,规范整改问题165个,全力护航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检查行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经营肉类产品的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肉类批发、零售经营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对畜禽养殖、检验检疫、屠宰、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深挖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坚决“清源打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严从紧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指导线上平台商家及时上传动物检疫合格证及肉制品检疫合格证。此次检查共检查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36家、餐饮单位54家。开展“清源打链”特供酒专项检查行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以“批发企业、小作坊、专卖店、高档酒楼、大型超市、网络平台”为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深挖问题线索,清源打链,有效遏制“特供酒”违法行为滋生蔓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7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50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7家次,暂未发现“特供酒”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以获证类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饮料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以食品监督抽检为监管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开展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坚持整顿治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通过监督检查、现场指导、专题培训、宣传教育、执法办案,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实现“三小”六个100%目标,即建档率、登记备案率、检查覆盖率、包保覆盖率、督导完成率、督导问题整改率,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水平。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我局联合教体局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主体信息情况的台账和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供应大宗食材企业的台账,经统计我县共有42家学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人数达6700余人,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供应大宗食材企业共有10家。同时重点对中小学食堂是否配齐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7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2家次,校园食堂供货商1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四是力促重大活动保障取得新成果。按照“提前介入、全面排查、全程监管”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春节”、“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实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2.强监管、保安全、促提升,深入开展药品巩固提升行动
一是狠抓“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测药师在岗履职、处方上传、药品储存温湿度等情况,及时通报执业药师打卡情况,完成日常检查数据、稽查执法案件查办数据录入99余条(次)。充分激发局所联动效能,多措并举、保质保量完成辖区36家药店100%建成“阳光药店”,并大力推广“阳光药店”小程序,切实为群众购药提供“阳光服务”。二是狠抓“规范药房”工程建设。强化同公安、卫健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实现辖区122家医疗机构100%建成“规范药房”。同时,对2023年已认定的“规范药房”开展“回头看”,确保“规范药房”创建成果不滑坡、不松劲。三是狠抓不良反应质量提升。2023年我县共接收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份;接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份;接收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份,高标准完成全年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上报任务。四是狠抓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我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时上交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两个清单”,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五是狠抓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聚焦重点问题、针对重点区域,全面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农村地区药品经营、中药饮片经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检查,以数字化监管平台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补充,打造“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片格制”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六是狠抓化妆品经营环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有6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已建立完善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工作。根据区不良反应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以“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为主题的“5•25爱肤日”宣传活动,共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宣传品1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99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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