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改革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开发区主要指由国家或省级政府批复设立的经济功能区,承担着培育创新生态、推进产业集聚、推动改革开放、促进产业转移的重要使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走过了一段艰辛而辉煌的历程,实现了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市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但与此同时,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与全省其他地市的开发区一样,我市开发区也存在集聚效应不强、质量效益不优、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为破解这些短板与问题,让开发区焕发新的活力,省委站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以前瞻30年的眼光,谋划部署了新一轮开发区改革,通过“整合、扩区、调规、改制”,重塑开发区管理体制,让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区的本质属性,真正成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
一、**市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创新实践
(一)全面推动开发区整合。改革前,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开发区31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6个,分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省级开发区24个,包括18个省级产业集聚区、3个省级高新区、2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有些开发区四至范围互相交织,
体性事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目前部分开发区正采取引进专业管理公司、职业经理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在本轮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时,我市采取了重塑重构的方式,将开发区代管的乡镇街道,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理顺开发区的管理体系。各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印发后,按照市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属地政府各部门对照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目录,主动与开发区原相关部门对接,密切协同,顺利完成了社会管理事务的划转和承接。开发区原承担相关社会事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其个人意愿,或留在开发区竞聘上岗,或随社会事务移交分流至属地政府相应部门安置。
(五)推行“三化三制”改革。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归根到底是要做好“人”的文章,想方设法调动人的积极性,关键是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重点是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我市在选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不仅如此,身份界限也在改革中被打破。现有人员身份封存管理,封存后全员“起立”、竞聘上岗,不再有“身份”之差,只有“岗位”之别,实现了“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管开发区的薪酬制度,各县区研究制定了各自开发区的薪酬制度,并赋予开发区工资分配自主权。对于开发区的工作人员来讲,那就是“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激发了开发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市开发区改革成效初显,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部分县(市、区)9家运营公司已引入专业产业运营公司或团队,部分县(市、区)4家运营公司正在积极对接中,多数县区已开展基金招商、股权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如高新区提前谋划,瞄准国内500强和行业100强,主动对接、提前谋划、重点招引有影响、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先后达成了投资240亿元的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现代有色金属产业供应链工业互联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易光科技智能LED驱动研发产业化基地等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合作意向,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了好局。
二、开发区改革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
开发区改革后,新的开发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与属地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明晰。通过全面加强经济管理服务职能,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具体的开发运营职能,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从“大包大揽式”向“轻装上阵式”转变,从职能上推动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区的本位,聚焦主责主业,实现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瘦身健身”,为开发区在经济建设中成为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推进中给予重点关注。
(一)开发区与行政区权责关系还不够清晰。行政区与开发区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权责不匹配、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造成工作交叉或缺位,效率不高、合力不强。一是开发区与县区政府、属地乡镇的职责边界不清。虽然各开发区“三定”方案均明确了开发区主要职责,但由于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在现实中互相交织,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县区招商局和开发区招商部门都有招商职能;再如,虽然各开发区已剥离了社会管理职能,但开发区企业仍有配合属地部门履行疫情防控、信访稳定等企业主体责任的义务。二是开发区服务企业职能与拥有的经济管理权限不匹配。虽然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已明确赋予县级的136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可同步转移至开发区,但由于体制机制所限、人员不足等,部分开发区暂未对照权限清单实质性承接项目落地、投产运营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经济属性有待强化。目前开发区服务企业职能更多体现在协调代办方面,只能帮助企业联系对接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等方面话语权有限,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落地、企业投产进度。三是开发区与县区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联动机制不健全。各开发区根据省改革要求,均建立了相关协调联动机制,但在具体实践中,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比如,由于目前未完全做到“标准地”出让,对于企业落地时涉及的拆迁、征地等本由属地政府负责的社会事务,仍需开发区牵头,协调推进,增加了开发区的额外负担。
(二)开发区管委会“三化三制”改革还不够彻底。“三化三制”改革是开发区改革的重要内容,虽各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方案均已出台,但由于对“管委会+公司”的市场化、专业化改革路径认识存在偏差,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谋划不够,可操作性细则出台较少,由各开发区自行研究推进落实,真正的体制机制改革进展较慢。一是领导班子任期考核体系不健全。领导班子任期制的核心是任期目标考核。目前,各县区均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在全省开发区争先进位方面体现不够。区别于地方党政班子考核办法,体现经济功能属性的开发区领导班子考核细则尚未出台,对开发区领导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有一定影响。二是全员招聘市场化、专业化严重不足。各开发区虽然均已开展了人员竞聘,但基本上是面向县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面向社会的市场化招聘较少,人员结构、素质提升不明显。同时,各开发区普遍反映市场化招聘受工作地点、薪资水平等条件制约,招聘到真正懂资本运作、产业发展等的专业人才存在较大困难。三是开发区工资绩效薪酬激励性不足。各开发区绩效薪酬简单地将个人工资绩效与开发区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仍然在“吃大锅饭”,既没有充分体现岗位差异、能力贡献,也会造成开发区绩效工资总量的无序增长。“为岗位付酬、为能力付酬、为业绩付酬”的市场化薪酬待遇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对高精尖缺人才吸引力、激励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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