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2024年,XX县民生工程管理中心贯彻省、市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精准高效实施50项民生实事。截至11月底,我县已完成50项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展情况:新增城镇就业4674人,完成率100%;全县36个城市社区全部参与创建,创建率100%。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展情况:已发放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41人。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31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250人,保持员工制企业县级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进展情况:已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100人次,完成率100%;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250人,完成率100%。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1-11月份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13772人次,发放资金XX万元。1-11月份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8933人次(其中分散:30080人次、集中8853人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XX万元。
5、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2家公办敬老院已纳入世行项目,由市统一招标建设。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建设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已完成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官庄坝镇吴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率100%。
7.扎实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展情况:1-11月份共办理347人。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进展情况:省医保局统筹。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43人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进展情况:医疗救助21人、发放资金XX万元;生活救助12人次、发放资金XX万元;子女助学29人,发放资金XX万元;特殊职工关爱43人、发放资金XX万元;为在档困难职工送温暖124人,发放资金XX万元;共计救助229人次,完成率100%。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58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进展情况:已为3092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率100%。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40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324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进展情况:累计培训残疾人240人,完成率100%;“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正常有序开展,已服务残疾人327人,完成率100%。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13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进展情况:已完成213户施工改造,完成率100%。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432户,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已完成适老化改造1432户,完成率100%;已建成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完成率100%。
14.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积极协助做好困难血友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摸排报送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已完成。已与省市民政、慈善部门对接,精准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已完成。自2024年1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86元每人每月。
16.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98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进展情况: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16件,完成率100%。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37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帮扶救助337人,完成率100%。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实现100%,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全县175个村(社区)全部完成资金注入,完成率100%。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进展情况:已资助46022人,完成率100%。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县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县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进展情况:已完成目标任务,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四、教育惠民(5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县新增托位2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3.28个;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不少于2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进展情况:教育局:全县在园幼儿2392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人数15643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38%,完成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的目标任务;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52所,其中2024年新增19所,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占比达到23.96%。2024年新增19所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增托位380个,完成新增托位200个的目标任务。卫健委:新增托位440个,完成率100%,托位数达到3001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97,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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