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5周年的历史进程回顾
第一个时期 (1949年9月21日至10月1日)新中国成立
第二个时期 (1950年至1952年)巩固政权——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西藏解放
第三个时期 (1949年至1966年)过渡时期——三大改造和一五计划、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第四个时期 (1956年至1966年)社会主义探索——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整风运动、大跃进运动、反右倾斗争、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第五个时期 (1966年至1976年)文革时期——全国动乱、摧毁林彪反革命集团、江青反革命集团覆灭
第六个时期 (1976年至1978年)真理大讨论——两年徘徊期、拨乱反正
第七个时期 (1978年12月18日开始)改革开放——农村和城镇的改革、创建经济特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国两制、国民经济三步走、政治风波
第八个时期 (1989年至1992年)第三代领导集体时期——邓小平南巡、现代化建设、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
第九个时期 (2002年至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抗击非典、废除农业税、构建和谐社会、北京奥运会、
第十个时期:中国进入新时代(2012至今)
第一个时期 (1949年9月21日至10月1日)新中国成立
1949年9月29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9月30日下午三点,会议开始,先以整个名单付表决的方法,一致通过已经协商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共180人;然后,以无记名联记投票的方法,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会议主席宣布,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其他56人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第二个时期 (1950年至1952年)巩固政权——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西藏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建立了各地各级的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中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的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在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中国工农业生产1952年底已经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
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这次为了加强对土地改革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从中央和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织了土改工作队。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
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19日黄昏,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战场。抗美援朝战争就此拉开序幕。 经过近三年的搏杀,1953年7月27日,美国在停战协定上签了字。此时担任“联合国军”总司令的克拉克后来说:“我获得了一个不值得羡慕的名声:我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取得胜利的停战协定上签字的司令官。”同年9月12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委彭德怀在《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工作的报告》中说:“西方侵略者几百年来只要在东方一个海岸上架起几尊大炮就可霸占一个国家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
“三反五反”
1951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西藏和平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为维护民族团结,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又称《十七条协议》)。《协议》签订后,解放军开始进入西藏,帮助西藏人民发展生产,开展贸易。
从1949年5月开始的中国新解放区的剿匪斗争基本结束,在大陆范围内平息了匪患,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第三个时期 (1949年至1966年)过渡时期——三大改造和一五计划、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三大改造
1952年,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过渡时期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对于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
•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到1956年,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一五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依靠中国自己的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的支援,同样取得了成就。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了起来。从1953年到1956年,中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果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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